中華足協釐清博斯歷年轉播費爭議 全面核對合約與付款紀錄,協商後續處理方案

針對博斯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提出尚有新臺幣2,379萬餘元賽事轉播費未支付一事,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表示,相關款項涉及不同年度、賽事及合約約定,協會已啟動歷年帳務清查,將逐案核對契約內容、履約驗收、請款及歷年付款紀錄,釐清實際應付款項及未付款原因,並持續與博斯協商後續處理方案。協會強調,對於經核對確認應支付的款項,雖然橫跨三年,但仍將負起應有責任,積極安排後續付款。

一、歷年轉播費逐案核對,釐清實際應付款項

針對2024年及以前年度的轉播款項,協會將分別核對2023年賽事轉播費於2024年的付款情形,以及2024年賽事轉播費於2025年的付款情形。依現有資料盤點,相關款項約612萬元,實際應付款項及未付款餘額,仍須依各案原始合約、履約驗收、請款及付款紀錄逐筆確認。

至於2025/26賽季企業甲級足球聯賽及台灣木蘭足球聯賽轉播案,相關合約及費用於前任理事長王麟祥任內簽訂及約定,發包總額為1,670萬元。協會將依各期履約內容、驗收結果、請款資料及已付款紀錄,確認實際應付金額與未付款餘額,並納入整體歷年款項盤點及後續協商。

協會表示,歷年合約及款項均應依契約約定與實際履約情形處理,不會迴避應負的付款責任,也必須確保每一筆款項都有明確的契約及財務依據。

二、補助款分期核撥,持續盤點財源與付款責任

依據9月18日財務盤點資料,2025/26賽季企業甲級聯賽及木蘭聯賽相關補助已收到第一期款,當時第二期補助尚未撥付,且預計補助金額仍不足以完全支應相關賽事支出。

由於賽事補助採分期核撥,實際可支應的經費仍須配合履約、核銷及撥款進度,協會除持續辦理相關核銷作業,也必須同步籌措自有經費,以因應補助款以外的支出及既有付款責任。

此外,今年新增的國際邀請賽轉播費98萬元,運動部雖然發文不予補助,協會除將繼續爭取外,亦以自籌經費支應,預計於11月5日支付博斯。

三、持續與博斯協商,建立具體付款計畫

理事長已於9月24日指示承辦同仁主動聯繫博斯,釐清歷年合約內容、付款約定及未付款項目,並就後續付款計畫進行協商。

目前雙方已進行聯繫,協會曾就部分賽事轉播費用提出付款安排,博斯則希望協會全額支付其所主張的款項。由於歷年款項涉及不同年度合約及付款條件,雙方對整體付款安排尚未取得共識,協會將持續就各案進行核對及協商。

中華足協表示,足球賽事轉播是推動臺灣足球發展及擴大賽事能見度的重要環節,感謝博斯長期投入臺灣足球賽事轉播。對於歷年轉播費用,協會將秉持尊重契約、釐清帳務及負責任處理的原則,在確認實際應付款項及可支應財源後,與博斯協商具體付款金額及可執行的付款時程,逐步履行相關付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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