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黎明、五權進聯賽冠軍戰獲運動局每月培訓金 惠文男女隊續拚滿貫

台中市政府16日通過調整「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凡設籍台中的選手,代表台中參加教育部舉辦的中等學校各項運動聯賽獲得最優級組前三名,每月最高可領取4,000元培訓獎助金至下屆同項賽會舉行為止,自112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起適用。

目前正在參加中學足球聯賽決賽的台中黎明國中,在18日的4強戰以3比0擊敗高雄右昌,取得冠軍戰資格;台中五權國中也在國女組4強戰2比0擊敗高雄鳳西,取得冠軍戰門票,黎明和五權都確定獲得最新頒布的每月培訓金資格。

五權國中。(粉衣)(圖:高中體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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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將進行高男4強戰,爭取3連霸的台中惠文要對上花蓮高中,高女組同樣尋求衛冕的惠文高中對上花體,兩支惠文男女隊如果都獲勝取得晉級冠軍戰,也可以獲得每月培訓金。

上個學年度中學11人制聯賽,台中除了國女組五權國中獲亞軍,其它三組都是冠軍,今年已有國中組的黎明和五權進到冠軍戰,就看明天兩支惠文能否再進,連續兩年都全部4隊進到冠軍戰,最後再挑戰大滿貫的4組冠軍,也是聯賽史上首度創舉。

惠文高中。(圖:彭善豪)

台中運動局長李昱叡說明,近年台中市各類運動成績優異,為培育及獎勵優秀運動人才,盧市長指示運動局加速進行法制作業。此案將自112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起適用,未來也會持續優化獎勵制度,嘉勉台中市籍傑出運動員。

李昱叡局長指出,盧市長為支持運動選手專心投入訓練,根留台中持續爭取榮譽,108年上任後即責成運動局執行運動獎勵措施革新,新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並適用自108年全國運動會、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開始施行,獲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領培訓獎助金;110年再度修正,提高獎勵額度,以全運會個人金牌為例,從原本1萬2,000元一舉提高至2萬元,用實質行動表達市府對運動員的肯定和勉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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